问题 | 被宣判执行缓刑还可以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被宣判执行缓刑还可以减刑吗? 1、被宣判执行缓刑不一定可以减刑,根据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 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形: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如果有上述重大立功行为,可以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减刑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减刑需要的材料包括减刑建议书、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 此外,还需要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交以下的材料: (1)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2)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3)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 2、对于下列三类犯罪人员,限制适用减刑: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限制减刑;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而被判处死刑缓刑执行,限制减刑; (3)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限制减刑。 需要注意的是,限制减刑并不是不能减刑,而且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任何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都是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等的刑事处罚的,法院在量刑后,如果在服刑期间,刑罚执行机关认为犯罪分子已经满足了《刑法》之中规定的可以被减刑的条件,那么可以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出减刑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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