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刑事诉讼可以和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一般刑事诉讼可以和解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和解,但和解不一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刑事诉讼达成和解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宣告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刑事诉讼不愿和解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虽然特定情况下刑事诉讼可以和解,但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和解不代表一定不追究刑事责任,除非犯罪情节轻微。不过刑事诉讼是包括自诉案件的,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愿意跟被告方和解的,只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自诉人撤诉后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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