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和从犯由谁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帮信罪和从犯由谁判定? 1、帮信罪的罪名是否成立、该案件是否存在从犯,由法院判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帮信罪一般是不分主犯从犯的。 一般犯罪嫌疑人都是该罪的实施者,是主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3、构成从犯一般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认识到正犯的犯罪行为是故意的行为; (2)必须有帮助正犯实施犯罪的故意; (3)必须有帮助正犯实施犯罪的行为。 4、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如下: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犯罪集团主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按照主犯参与共同犯罪活动的全部犯罪处罚,或者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3)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属于胁迫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帮信行为人的犯罪所得怎么处理? 1、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帮信行为人的犯罪所得由公安机关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处理。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对违禁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于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在诉讼终结后处理。 2、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 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三、怎么认定帮信罪的“明知”? 1、帮信罪的明知应该从以明知的程度、明知的属性、以及故意的角度来进行认定。 (1)从故意的角度看,帮信罪的明知应该是概括故意中的明知,即对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明知,但该种行为构成何种罪名并不要求; (2)从明知的属性看,明知是一个现实的认识,也是帮信罪行为人的客观认识; (3)从明知的程度看,明知是确定的明知,如果只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怀疑或模糊知道他人可能会实施犯罪,则不能认定为帮信罪中的明知。 2、在认定行为人主观明知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对被帮助对象是否可能实施犯罪活动有相对具体的认知。 既最起码要知道被帮助的对象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犯罪活动,至于被帮助的对象最终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在所不问,不要求行为人确切知道 3、明确行为人即使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也不能直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 要有客观证据予以证明行为人对被帮助对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有相对具体的认知,而仅仅出售银行卡本身只能算是一个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并不等于行为人对被帮助对象实施犯罪活动有具体认识,不能直接划上等号。 4、存在亲友关系等信赖基础,要审慎认定“明知”。 (1)由于亲友之间的借卡行为往往是不存在利益交换,而存在利益交换的借卡/售卡行为往往发生在陌生人之间。所以,对于存在亲友关系等信赖基础的借卡行为,一般情况下不能轻易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注意:不轻易认定是指结合客观证据和事实,在不足以证明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的情况下,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无罪,毕竟存在特殊的亲友关系。但是,如果客观证据和事实足以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构罪。 (2)并不代表只要存在亲友等特殊关系,就直接一律不予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而无罪,反而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对存在特殊亲友关系的案件,既不能过于片面的认定“明知”,也不能过于武断的认定行为人不明知,而是综合案件客观证据判断是否足以证明行为人“明知”,要审慎考虑全案证据。 除了法院之外,任何个人、单位都不得直接认定他人犯罪了。其即使是法院也只有是在证据充足的情形下才可以作出有罪判决。对帮信罪和从犯由谁判定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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