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有财产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农村拆迁有财产纠纷怎么办 1、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 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 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二、农村土地补偿费怎样分配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三、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需要找哪个部门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有财产纠纷不会影响拆迁的工作,拆迁单位会依法按照程序对于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至于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可以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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