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在谁的户籍地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钱不还在谁的户籍地起诉? 一般在被告户籍地起诉,被告户籍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被告常住地的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借钱不还起诉材料有哪些?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借钱不还的诉讼状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借钱不还是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债权的,不过原告只能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虽然正常情况下借钱不还在被告户籍地起诉,但也不是绝对的,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跟原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并无直接关系。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立案审查的时间是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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