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内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征地拆迁补偿应遵守哪些规定?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3、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4、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三、征地拆迁补偿争议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拆迁补偿争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4、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实际上房屋拆迁补偿内容也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分析,比如在拆迁居民住宅房时就没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征地主管部门会提前公布详细的拆迁补偿方案,为保障个人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在收到政府部门的通知以后,一定要及时提供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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