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军人离婚和普通人离婚所要提交的材料可能有些不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那么,军人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是要提交哪些材料呢?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军婚离婚办理手续时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解答: 军婚离婚办理手续时需要军人一方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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