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拆迁补偿最低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城市拆迁补偿最低标准是怎样的? 1、城镇地区的房屋若是被拆迁,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在市政府确定的回迁安置区域内,根据拟建房屋套型和面积选择回迁安置用房。选房顺序按照被征收人取得的搬迁验收号和签订补偿协议的结算号相加除以2的结果确定。如果顺序相同,以搬迁验收号为准,并根据所选房屋套型,采用划片和单元立体切块的方式选房。 二、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办? 1、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由相关国家部门作出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市政府审核后,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被征收人不明确包括以下情形: (1)产权不明; (2)产权人下落不明; (3)产权人死亡,无继承人继承,或继承人不明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政府应当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再轮候。 被征收人既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也符合享受最低面积补偿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由被征收人选择住房保障或者享受最低面积补偿。 三、采取谈判方式怎么处理拆迁纠纷? 1、拆迁纠纷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谈判处理纠纷。 在进行房屋拆迁谈判时需要找准合理的定位、善于分析和判断并抓住拆迁人心理进行谈判,那么双方在进行拆迁谈判时也是需要将拆迁的具体费用以及拆迁的方案确定下来,同时双方也是需要签订拆迁协议,如果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有任何违规行为也是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2、房屋拆迁补偿谈判的技巧: (1)找准目标,合理定位 这是谈判的最基础工作,恰又是难度最大的一件事,要求过高,脱离实际,必将适得其反;要求过低,担心吃亏。 对于一些复杂的,如面积争议、住改商价值认定、违章建筑等问题尽量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认识追求更大利益,适当时候再让步靠笼。 (2)谈判中要善于倾听、分析和判断。 高明谈判者不仅善于倾听,还善于在不显山露水的情形下,启发对方多多地说。详细地说。最好把他们要说的话、想说的话尽量地都说出来。在对方说的时候,不要打断对方,不要怕冷场。在对方有一种言多有失的警觉时,要尽力地谆谆善诱。还要尽量判断出对方真实意图和水份。然后根据自己方面的原则立场,拿出一套应对的谋略。同时,还要随着对方策略的转换而转换,或者是设法把对方思路引向自己的策略中来。这样才能谈笑风声之中,掌握谈判的主动权。 (3)抓住拆迁人心理谈判 拆迁人尤其是商业开发的拆迁,他们希望被拆迁人早日拆迁,不愿作过多纠缠,通常在非原则性问题上,还是愿意让步,所以灵活掌握谈判中让步和坚持的火候。就像琴弦一样,松了弹不成曲子,紧了就会拉断。有些被拆迁人提出不满足要求就是不拆,一拖再拖,非要逼拆迁人动用政府力量达到拆迁目的,搞的双方都付出代价。 若拆迁的是城市地区的房屋,那么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需要先依法制定拆迁补偿标准。如果当地制定了城市拆迁补偿最低标准,那么拆迁单位制定的补偿标准,就不得低于该最低标准。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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