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许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不许离婚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无特殊情况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无特殊情况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法院不判离婚;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规定可以离婚的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离婚时,法院判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不许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