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是如何执行死刑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一、中国是如何执行死刑的? 1、中国是通过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的。 《刑事诉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2、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死刑案件在什么时候执行? 1、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2、死刑刑罚特点 (1)惩罚性: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 (2)威慑性: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 (3)安抚性:安抚受害者遗族。 (4)针对性:现代的死刑一般针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 (5)维护性: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的底线等。 (6)残酷性: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7)阶级性:阶级意志的体现。 三、可以被判处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1、可以被判处死刑的罪名包括杀人罪、被判国家罪、放火罪、绑架罪等。 犯罪者犯了这些案件并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影响和危害的最高可判处死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是最严厉的刑法,如果犯罪分子表现良好,积极悔过的可以判处缓刑两年。 2、死刑的积极作用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限等方面,拥有特殊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在各类阶级(或私有制)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之后,对于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的犯罪分子,可能会判处执行死刑。法定的死刑执行方式包括枪决或者注射等。若是对中国是如何执行死刑的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