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安违建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固安违建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河北固安的房屋,被拆迁方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数额可能为几十万元。 具体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数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十二条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房屋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承租人等当事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拆迁房屋停产停业的损失怎么补偿? 1、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征收房屋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补偿。 (1)计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当根据纳税情况、经营规模、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2)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给停产停业的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停产停业的职工月生活补助费,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其停产停业职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发放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期限按6个月计算。 (3)征收非住宅用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按6个月计算;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按实际期限计算。 2、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用房; (3)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且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4)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由谁拟定? 1、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补偿方案包括: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户型和面积、选购办法、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2、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产权清晰; (2)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质量安全标准; (3)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和标准。 固安违建拆迁补偿标准,无疑需要结合河北省相关政策制定。且根据规定,该补偿标准,必须要在实施房屋拆迁行为之前就制定。再者,制定后需要进行公布。公布的方式需要合适,至少能让被征收方可以很方便的看到该补偿标准。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