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工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安徽工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有哪些? 1、一般包括: (1)土地使用权补偿,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 (2)厂房重置成新价,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 (3)停产停业损失费,包括预期利益损失 、违约的损失、财务成本等; (4)装修附属物按照重置费计算; (5)机器,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6)搬迁费用,就是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要给予的搬迁费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征地补偿费的管理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视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者对土地的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安置补助费 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给个人。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 4.青苗补偿费 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对征用承包户的土地补偿 征用农业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 三、征收土地的程序有哪些?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 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对于安徽工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问题上文进行了解释,征地补偿一般是基于国家的基本政策,并根据当地的发展水平进行调整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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