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什么情况可以缓刑?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一、醉驾什么情况可以缓刑? 一般情况下,只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醉驾才可以争取缓刑: 第一、罪犯犯罪情节较轻; 第二、有悔改表现; 第三、不进行关押也不会再次危害社会; 第四、即使被判缓刑,对所居住社区也没有重大的不良影响。 此外如果罪犯不满十八周岁、怀孕的妇女或是已满七十周岁的老人,也有可能被判缓刑。 二、缓刑考察什么? 1、被宣告缓刑者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遵守人民法院的禁止令。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在宣告缓刑时可以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缓刑的考察机关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缓刑考察的内容 缓刑就是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三、缓刑的考验期从哪天开始计算?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四、醉驾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一)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血液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上的; (四)吸食、注射毒品或者非法使用麻醉药品的; (五)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六)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或者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七)无驾驶机动车资格的,但是驾驶证被扣留、超出驾驶证年审期限未满一年、驾驶证记分满12分状态未满一年的除外; (八)明知是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牌证的; (九)在被查处时有驾车逃跑或严重抗拒检查行为的; (十)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十一)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十二)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并不因此改变适用缓刑的标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了解了醉驾什么情况可以缓刑问题有关的内容,知道了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犯罪嫌疑人就可以获得判处缓刑的机会,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一般是从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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