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起诉离婚到哪里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想起诉离婚到哪里起诉? 1、想起诉离婚一般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诉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诉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3、异地申诉离婚有三种状况: (1)一方在外地寓居一年以上的且不肯回挂号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申述要求法院判定离婚; (2)两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停离婚或判定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寓居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寓居地或婚姻挂号地申述到法院要求判定离婚。 二、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1、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 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2、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判归男方抚养。 (2)两到八周岁孩子,判归谁抚养的可能性都有,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的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综合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 男女双方感情破裂之后,若是男女双方无法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离婚事宜,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起诉之前,需要先确定具体哪些法院具有处理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这是由于若是向不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极有可能不会被法院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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