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甲方单独终止施工合同怎么赔偿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施工合同纠纷 |
解答 |
甲方单独终止施工合同后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赔偿按如下处理:一、甲方应与乙方协商确定违约赔偿责任,甲方单方违约后应对守约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数额的具体确定方式如下:(一)完全赔偿。违约方对于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以下费用:1、乙方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2、乙方因甲方单方决定停工遭受的损失,其中应当包括人工、场地、施工材料等损失;3、乙方起诉甲方违约的诉讼费用;4、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在合同适当履行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5、乙方雇佣员工的停工补偿;6、施工器械租赁费;(二)合理预见。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三)减轻损失。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即甲方应当赔偿乙方为了减轻因甲方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四)约定损害赔偿。约定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好的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三、甲乙双方如不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乙方可以就甲方单方违约向人民法院起诉,确定甲方的赔偿责任。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甲方单独终止施工合同怎么赔偿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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