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是否是自诉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职务侵占罪是否是自诉案件? 职务侵占罪不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自诉人起诉后可以撤诉吗? 1、刑事案件自诉人可以撤诉,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 (1)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 (2)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2、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三、刑事自诉案件对方不起诉会判刑吗? 1、刑事自诉案件对方不起诉,法院不会判刑。 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受害人不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法院是不会主动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 2、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3、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现行法明确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并不属于自诉类型的刑事案件。故此只要职务侵占罪的罪名成立,即使单位不追究侵占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实施了侵占行为的职员也有可能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如果对职务侵占罪是否是自诉案件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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