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危作业中经营者减轻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一、高危作业中经营者减轻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高危作业中,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致害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的认定 高度危险作业的认定 ,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们的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 当高度危险作业的客体在没有被投入营运活动时,只是作为一种静止的物体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 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该种责任。 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 高度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制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减少损害发生的几率。 反之,若不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就会大大地增加危险性。 这也决定了法律对此类活动在程序上有着严格的规定,或对这类活动有特殊的要求,赋予特别的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高危作业中,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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