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二级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轻伤二级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轻伤二级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及以上的,就能够构成该罪。构成该罪的,一般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可不可以和解 满足刑事和解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小,其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较轻; 其次,被害人自愿和解,不希望处罚犯罪者; 再次,被公众所接受的可以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在当代的社会伤害他人的身体达到轻伤的后果,将会按照《刑法》第234条当中所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之后,如果已经达到了轻伤二级的,是需要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的,通常情况之下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若是重伤的,将按照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来进行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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