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拘役和管制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根据规定拘役和管制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有哪些? 1、含义与性质不同。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对象不同。 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三、管制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1、管制是具体刑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 2、管制是不予关押、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拘役和管制的法律性质没有任何区别,因为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都是建立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但是两者的服刑期限,适用对象有一定的区别。相较于其他的刑事处罚,拘役和管制都比较轻,情节较重的大多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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