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有家庭暴力,应该怎样收集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
解答 |
《民法典》规定如果有家庭暴力,应当收集报警证明、证人证言、验伤证明等。法院若是认定夫妻感情以及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离婚若是适用普通程序,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家庭暴力证据收集的办法:可通过提供实施家庭暴力的监控录像、伤情鉴定报告、亲属证言,请求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组织出具调解记录证明,或请求公安机关出具报案记录等材料予以证明。且一般可自行收集,或委托代理人代为收集,若前述材料因权限无法获取的,还可以申请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如果有家庭暴力,应该怎样收集证据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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