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考验期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涉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考验期是多久? 死缓考验期是2年。 《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构成故意杀人罪死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1)适用条件不同。 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等;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程序不同。 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刑罚不同。 死刑通常是被判处死刑后,立即执行。而死缓通常要缓期执行,如果在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是不被执行死刑等情况。 三、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审判的时候怀孕的。 四、构成故意杀人罪应结合哪些情节判刑? (一)案件起因; (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 (三)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四)被告人平时表现,有无悔罪态度; (五)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六)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 (七)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 五、构成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人包括哪些人?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六、故意杀人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七、故意杀人案件中需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有哪些? (一)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八、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1、侵害的客体不同。 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而故意杀人(未遂)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犯罪的目的不同。 故意伤害罪以伤害为目的,故意杀人罪以杀人为目的; 3、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 故意伤害未遂不为罪;而故意杀人未遂构成犯罪。 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后,死缓考验期是法律制度明确规定的。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但存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的可依法判处死缓。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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