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诉讼费承担主体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拆迁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诉讼费承担主体? 拆迁合同纠纷的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拆迁合同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拆迁合同纠纷立案后怎么审理? 1、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2、人民法院组织双方提交相关证据并进行质证; 3、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进行答辩; 4、人民法院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理,作出判决。 四、拆迁合同纠纷立案后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五、拆迁合同纠纷结案后可以申请再审吗? 拆迁合同纠纷结案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虽然拆迁合同纠纷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但胜诉方自愿的也可以自行承担诉讼费。针对拆迁合同纠纷提起行政诉讼以后,征地主管单位负有主要的举证责任,只要征地主管单位能证明拆迁合同的合法性,被拆迁人就应该执行拆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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