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阶段如何撤诉申请?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强制执行阶段如何撤诉申请? 强制执行不是撤诉,而是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申请人撤销申请,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对于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如果义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则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一般会通过以下方式: 1、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划拨。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三、强制执行是怎么通知的? 强制执行一般是通过送达执行通知书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具体会通过以下方式送达: 1、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来取; 2、司法专邮邮寄送达被执行人; 3、如果被执行人是公民个人,则法院会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 4、如果被执行人是单位,则会由办公室、前台等部门签收; 5、如果不能直接送达给被执行人本人,则法院会到直系亲属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 6、被执行人拒不签收的可以留滞送达,法官做笔录,牌照,可张贴在住宅、单位的明显位置; 7、公告送达; 8、被执行人是其他国籍的,可通过大使馆转交。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阶段如何撤诉申请,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如果要申请撤销的话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够申请撤诉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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