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公租房被拆迁,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公房拆迁政府是给补偿的,一般都是按照面积进行1:1的补偿。 (1)但具体应该怎么补偿,还是要看当地的政府的拆迁公告怎么要求和规定。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 (2)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二、公房拆迁同住人如何认定? 1、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属于同住人。 同住人的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户籍条件。征收方作出征收决定时,需要在被征收房屋具有常住户口。 (2)居住条件。除特殊情况外,作出征收决定时应在被征房屋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3)住房条件。征收决定时,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 2、同住人可以协商分割补偿款。 公有住房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来分配拆迁补偿款。但有下列情况除外: (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①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②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③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2) 属于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三、公房腾退补偿款怎么分配? 1、公房腾退补偿款首先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没有约定可以临时约定。 关于公租房的腾退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1)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①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②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③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2)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2、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情形: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将原来的公租房权利处分,比如将安置房出售或未将补偿款购房,因为已享受过公租房权利,因此无权再次享受。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 不管拆迁的是公房,还是其他类型的房屋,通常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拆迁补偿金。对于拆迁的是公房的情形,需要制定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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