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夫妻一方死亡子女怎么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夫妻一方死亡子女怎么抚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当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自然应该继续承担抚养义务,但在一些法定的特别情况下,也可以变更抚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二、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 当夫妻中有一人死亡时,另一方应当继续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 但如果该方没有抚养能力,或有虐待行为,或确实对子女的成长有不利影响的,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变更抚养人。 欢迎您在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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