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要分割非法同居财产纠纷可以起诉到检察院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一、想要分割非法同居财产纠纷可以起诉到检察院吗? 1、想要分割非法同居期间积累的财产纠纷,不可以起诉到检察。 只有是与已经结婚了的男方、或者是女方同居,才属于非法同居,且此种同居行为,可能会涉嫌犯重婚罪。罪名成立之后,公安机关可能会立案并进行侦查,侦查结束之后,会移交给检察院审查,审查后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 2、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有两种情形,符合其中之一,视为重婚罪: (1)没有离婚又与他人结婚的情形:这种情形是针对已婚涉案人而言的。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形:这种情形是针对涉案嫌疑人中未婚的一方而言的。 3、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1、同居期间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2、同居期间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1)同居期间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3)同居期间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同居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但若是明知对方已经结婚,依旧与其同居,那么不仅违法了,还有可能会涉嫌犯重婚罪。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双方有约定的,但是约定的确定财产的归属,对于没有约定的,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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