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临终遗言能否作为口头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临终遗言能否作为口头遗嘱 构成口头遗嘱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遗嘱人处于危机情况下,二是需要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临终之时的遗言,这一场景符合遗嘱人处于危机情况下这一条件,因此需要满足第二个条件,即临终遗言当时有两个以上符合遗嘱见证人资格的见证人在场,此时临终遗言就可以作为口头遗嘱。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该临终遗言就因不满足构成要件而不能认定为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 民法典中临终遗言能否作为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符合遗嘱见证人资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一临终遗言才可以,否则不满足口头遗嘱的构成要件。 如对于相关法律仍有不解之处,有专业律师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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