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经济犯罪最高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一般经济犯罪最高判几年? 量刑上限不能一概而论,经济犯罪包含的罪名非常多,每一种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都不一样,以下犯罪行为均属于经济犯罪: 1、伪造货币罪; 2、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3、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4、持有、使用假币罪; 5、变造货币罪; 6、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7、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8、高利转贷罪; 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0、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11、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2、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3、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4、内幕交易、泄露内幕消息罪; 15、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16、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17、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18、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19、违法发放贷款罪; 20、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21、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22、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23、逃汇罪; 24、骗购外汇罪; 25、洗钱罪; 26、集资诈骗罪; 27、贷款诈骗罪; 28、票据诈骗罪; 39、金融凭证诈骗罪; 30、信用证诈骗罪; 31、信用卡诈骗罪; 32、有价证券诈骗罪; 33、保险诈骗罪; 34、职务侵占罪; 35、诈骗罪; 36、侵占罪; 37、挪用资金罪; 38、挪用特定款物罪; 39、故意毁坏财物罪; 40、破坏生产经营罪; 41、贪污罪; 42、挪用公款罪; 43、受贿罪; 44、单位受贿罪; 45、行贿罪; 46、对单位行贿罪; 47、介绍贿赂罪; 48、单位行贿罪; 4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50、隐瞒境外存款罪; 51、私分国有资产罪; 52、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经济犯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罚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没有具体的犯罪事实不能准确回答经济犯罪最高判几年,诈骗罪、伪造货币、变造金融票证罪等都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负责调查,经济犯罪的判刑标准由人民法院根据,经济犯罪的判刑标准由人民法院根据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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