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给女方的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结婚前给女方的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聘礼钱一般属于婚前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方给女方家聘礼钱的目的是为了登记结婚,聘礼钱通常都视为男方家对女方无偿的赠予,除非双方对赠与财产有什么其他的约定,不然赠与财产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可是,特定情况下能要求退回聘礼钱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大部分财产都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非常关键的要素就在于财产获得的时间。比如婚前所支付的彩礼和嫁妆都是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支付的,因此,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结婚前给女方的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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