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与诈骗罪有何不同?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与诈骗罪有何不同? 本罪必须具有伪造或变造的行为,如果没有伪造或变造的行为而是将失效的国家有价证券或其他物品直接拿出谎称为有价证券骗取他人钱财的,则构成诈骗罪而不是本罪。行为人如果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后又用之去骗取他人钱财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有价证券诈骗罪,对之应按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选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伪造国家有价证券,比如股票债券或者国家债券等,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对犯罪分子判刑分为两方面,判处人身罚和罚金。判刑的标准从最轻的拘役到最高无期徒刑不等,罚金标准是两万元到最高五十万元。如判处拘役,不用到监狱服刑,在就近的看守所执行。 二、借款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与诈骗罪有何不同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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