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章建筑的使用权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 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 2、有权占有建筑物。 占有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是一种人对物的控制与支配状态。 占有可因享有所有权、他物权或者其他权利而发生,也可因某种缺乏权利依据的行为以及单纯的自然事实而发生。 违章建筑物尽管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因为建造人对该违章建筑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可以成立占有。 这种占有的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3、有权使用建筑物。 占有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据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 4、有权对违章建筑收益。 违章建筑的所有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所以其当然有权收益,只是这种收益权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占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筑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违法建筑的违法行为是处于持续状态的,违法建筑只有被拆除后,违法状态才会结束,所以违法建筑的处理不适用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违法建筑能不能适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违章建筑的使用权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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