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变更名称后就可以不履行劳动合同了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1、公司变更名称后依旧需要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职员入职之后,单位需要依法与其签署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在劳动合同之中需要包括劳动期限、劳动报酬等的相关条款。在劳动期限内,单位、或者是职员都可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请求,当然,提出请求后对方不同意变更的,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强迫对方变更。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公司变更名称后就可以不履行劳动合同了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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