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纠纷被告不去怎么办征收方会败诉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拆迁纠纷被告不去怎么办征收方会败诉吗? 1、拆迁纠纷被告不去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 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作缺席判决。法院已通过邮寄送达传票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合法传唤后,又采用公告送达的,虽然存在程序瑕疵,但公告送达实际增加了当事人的应诉机会,更有利于保障其诉讼权利。故公告程序的瑕疵不足以改变法院已对当事人进行了合法传唤的事实。后被告又经法院传票传唤仍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作缺席判决。 2、当事人故意逃避诉讼,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当事人故意逃避、拒绝签收应诉材料,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法院综合庭审及证据材料,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3、行为人经审理法院合法传票的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行为人经审理法院合法传票的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无答辩意见,无质证意见,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法院依据到案当事人的陈述和其向法院提交的两张借条,足以使得法院认定借款事实的存在,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二、拆迁过程中发生纠纷谁担责? 1、拆迁过程中发生纠纷可能由拆迁方、也有可能由被拆迁方来担责。 如果被拆迁方拒不搬迁引发的纠纷,可能需要被拆迁方来担责。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必须按期拆迁。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条规定体现了行政行为在行政程序执行中的高效率要求。 2、若被拆迁方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可能需要作出补偿决定的政府担责。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可以投诉吗? 1、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可以投诉。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找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则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有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据的真实性。 2、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 (1)证据的合法性 ①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②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③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2)证据的真实性 ①证据形成的原因; ②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③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④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⑤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拆迁方、被拆迁方发现自己被起诉之后,最好是积极应诉。如果在法院出庭的时候被告不出庭,法院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作出延期、或者是缺席判决的决定。对拆迁纠纷被告不去怎么办征收方是否会败诉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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