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拆迁房屋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房屋标准是什么? 1、拆迁房屋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进行确定,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应当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来进行分配的,法律规定拆迁是根据补偿协议的内容分房子的,拆迁获得的安置房,可以按照拆迁补偿协议之中的相关规定分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分配安置房程序具体如下: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二、离婚了拆迁安置房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可能需要协商分割,也有可能不需要分割,具体的分割方法需要要看具体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不是。 三、房屋拆迁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拆迁当事人和其他拆迁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拆迁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拆迁行政诉讼的上述定义包含了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以及与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被告则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拆迁管理部门,这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诉讼的主体特定性。 第二,拆迁行政诉讼的客体是拆迁管理机关的针对拆迁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拆迁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或参与人认为拆迁管理机关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引起。这里的关键是认为而非确实存在侵权。是否存在侵权是诉讼中解决的问题,起诉时只要原告主观上认为就行了。 第四,拆迁行政诉讼不同于拆迁纠纷的行政裁决之处在于“司法性”,是一种司法活动,必须是在国家审判机关的主导下进行的活动。 拆迁房屋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时候,一定要严格的按照公平合理原则来确定的。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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