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的书写事项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为存在着民间借贷关系,所以需要对方打一个借条,因为这样的一种借条的话,实际上是可以保证双方当事人能够实现债权。 但是同时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如果是公司和公司之间的借款的话,那么必须要盖公司的章,这样的话可以表明是属于公司的一种行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借条的书写事项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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