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即生效,有异议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后悔无门的情况。那么,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首先,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了。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如何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二、哺乳期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哺乳期离婚抚养费一般是月收入20%至30%,工资低于当地平均收入的按人均收入算,其它额外支出由两人分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先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否则,男方在孩子哺乳期提出离婚,法院不予以受理。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哺乳期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哪个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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