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 法律并没有规定哪些人继承财产必须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并不是继承的必备卢春;所以是否进行继承权公证由继承人自己决定,只要想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继承人都是可以办理的。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继承权公证办理需要以下彩礼: 一、公证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有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四、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五、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六、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七、放弃继承的继承人的放弃继承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哪些人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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