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的家庭纠纷怎么办起诉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拆迁的家庭纠纷怎么办起诉? 1、发生拆迁家庭纠纷之后,若是想要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 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 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二、拆迁家庭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1、拆迁家庭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可以采用民事手段解决争议,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解除和解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行政部门介入调解,也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在拆迁纠纷中有些当事人双方达不成协议,经行政部门裁决后,当事人不服裁决,又引起了行政诉讼。 三、外地户口房子拆了有补偿吗? 1、外地户口房子拆了一般也是有补偿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其他不能获得补偿的情形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拆迁的家庭纠纷家庭成员之间首先可以协商处理此纠纷。若是在房屋被拆迁之前,各方就已经约定了补偿款的分割方案,那么按照当初的约定处理纠纷即可。以上就是关于拆迁的家庭纠纷怎么办起诉的相关介绍。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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