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临时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实际中,当前法律上并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所以,即使是短期内用工,用人单位用工也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 并且,按规定,在劳动者入职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可以约定试用期等。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齐全的,但不影响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劳动合同依然成立的。 另外,临时工享有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用人单位要按时支付工资。 同时,临时工也享有带薪年假,带薪病假等福利。 如果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的,符合工伤事故认定的情形,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当然,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对已经正常发放的一倍工资排除。 所以,虽然临时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不长,但是临时工有法定的权利以为,对员工福利也可以积极争取。 一旦跟公司之间沟通不良,双方产生较大争议,并且涉及多个临时工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等维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给临时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没有购买的,临时工出现工伤后,由该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劳动仲裁如何收律师费?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在深圳发生的劳动争议之后就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办法私底下达成一致的意见,这个时候完全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是通过劳动诉讼的方式来处理。如果要通过劳动仲裁,那么委托律师完全是可以的,只不过说在这个阶段律师将收取一定的费用。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临时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