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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规定网赌盗窃罪怎么定?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一、根据规定网赌盗窃罪怎么定?

1、利用网络实施盗窃行为,盗窃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一般会被认定为犯了盗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网络盗窃虽然在《刑法》里并没具体的罪名规定,但是可以将它视作盗窃罪,以此来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

(1)首先,虚拟财产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主要通过玩家操作游戏产生,其价值包括玩家的劳动投入、上网等;另外,许多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可以通过充值卡来实现的,而这种游戏充值卡是游戏玩家通过支付现金(即真实货币)取得。可见,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存在定价,且可以交易、拍卖和转换。因此,虚拟财产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区别,具有《刑法》保护的“公私财物”的特性,应当列入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2)其次,网络盗窃方式表现为非法窃取、拦截、接收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储存或传播的虚拟财产。传统盗窃行为的特征在于行为人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

二、如何准确认定网络盗窃的犯罪数额?

鉴于虚拟财产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同时兼顾诉讼公正与诉讼经济原则,在认定作为网络盗窃对象的虚拟财产的价值时,一般应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以不突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原则,综合个案考虑用户真实货币的投入和网络运营商对互联网财产的定价,来合理确定虚拟财产的真实价值,以期准确认定网络盗窃的犯罪数额。

1、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准计算互联网财产的价值。

网络用户获得虚拟财产是需要付出时间、经验、情感甚至金钱的,其凝聚在虚拟财产上就表现为该虚拟财产的价值。但是由于实际操作中,作为虚拟财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估算较为复杂和抽象,所牵涉的因素较多,其价值大小往往又随着网络运营商的政策变化而变动,故实践中一般不采取此种方式作为直接估算虚拟财产价值的方法。

2、根据用户真实货币的投入计算互联网财产价值。

网络用户要获得相应的虚拟财产,是需要支付一定对价的。比如QQ用户想获得Q币,就需要通过现金充值才可获得,通过用户真实货币的投入来计算虚拟财产的价值,一般简单明了,争议较少。但是由于虚拟财产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导致用户真实货币的投入并不能完全等价于虚拟财产的真实价值,故此时,就需要借助其他方式来确定虚拟财产的价值。

3、根据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互联网财产价值。

市场交易价格也即市价,是根据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资产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格。但由于目前虚拟财产并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市场,虚拟财产的流通往往局限于某一单一网络区域或空间,相互之间并不具有共通性。从而导致虚拟财产往往并不具有稳定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参照。

4、根据网络运营商对互联网财产的定价来确定互联网财产价值。

由于虚拟财产一般都是由网络运营商创造出来的,故以此作为虚拟财产的认定往往简单而又快捷。但是,网络运营商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量,其给与虚拟财产的定价往往偏高于虚拟财产的真实价值。如果单纯以网络运营商对虚拟财产的定价来认定虚拟财产的价值,无疑是具有极大的主观性而有失公正的。

三、常见的盗窃方式有哪些?

1、常见的盗窃方式包括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罚的是一般意义上的盗窃行为,并且犯罪数额达到当地关于盗窃罪的起刑点的行为;

(2)入户盗窃处罚的是行为人进入在物理形式上具有封闭性、在功能上具有家庭生活属性的场所实施盗窃的行为。

(3)携带凶器盗窃处罚的是行为人随身携带但有使用性质上是凶器或功能上能成为凶器的工具实施盗窃的行为,强调盗窃手段的特殊性。

(4)扒窃处罚的是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物品的行为,强调盗窃对象和盗窃场所的特殊性,同时对犯罪数额也不做要求。

2、几类常见的入室盗窃的手段:

(1)撬门破锁盗窃:即使用撬棒等破坏性工具将房门或锁芯破坏,有的直接撞门、踹门入室实施盗窃。

(2)技术开锁盗窃:即利用万能钥匙、锡纸等开锁工具开进入室内实施盗窃。

(3)攀爬阳台或钻窗盗窃:即通过攀爬防盗窗、楼梯缓步台窗户、排水管道等进入室内实施盗窃。

(4)窗外“钓鱼”盗窃:即在户外使用竹竿等,伸过窗户“钓鱼”室内财物的盗窃方式。

有些有可能会利用网络盗窃他人的虚拟财产,法院在审理网络盗窃案件期间,也许依法认定盗窃案件的涉案金额具体是多少。对网赌盗窃罪怎么定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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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5: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