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特别授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的财产争议处理过程中,是允许当事人将法律代理权益授予特定的代理人的。
这种特许授权代表着被代理人可以独立展开包括承认、抛弃、改变诉讼请求,协商和解、调解以及发起反驳或上诉等在内的一系列重要诉讼行动。 然而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即便获得了特别授权,被代理人仍然有责任对案件的发展进程及最终结果保持持续的关注与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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