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 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2、离婚财产分割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3)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协议离婚后还能重新协商财产分割吗 协议离婚后还能重新协商财产分割。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自己的配偶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因上述行为而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也即在三年内要求当事人积极行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协议离婚后财产是能够重新分配财产的,但是需要满足这两个条件: 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 二、要有证据证明订立协议时受对方欺诈或者胁迫等。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能够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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