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方县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大方县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贵州省大方县的房屋被拆迁,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指导意见》 第四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按照以下分类和标准进行补偿: (一) 被征收人能够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应纳税所得额证明的,按照上一年度月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每月的经营性损失补偿; 被征收人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应纳税所得额证明的,经营性损失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房屋被征收前的经济效益等因素制定。 (二) 被征收人能够提供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的,按照上一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计算每月的职工失业补助。 第五条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3-6个月的经营性损失补偿和职工失业补助。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了非住宅临时安置房的,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3-6个月的经营性损失补偿和职工失业补助;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标准逐月计发经营性损失补偿和6个月的职工失业补助。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前已停产停业的房屋,对被征收人不予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二、拆迁房屋需要先获得拆迁许可证吗? 1、拆迁房屋需要先获得拆迁许可证。 不是每个人都能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的,建设单位应该先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再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行为取得行政许可,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维护国家和拆迁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途径。 2、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前,拆迁人应当符合下列五个条件: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是政府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建设单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的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 (4)拆迁计划和方案:反映拆迁人打算如何补偿安置被拆迁人,需要多长时间完成拆迁。包括确切的拆迁范围、房屋的基本情况、实施步骤以及各种补偿费用;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专用账户(根据当地具体规定确定)。 三、拆迁提起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 拆迁提起诉讼要准备的证据包括土地房屋产权证明、证明被诉强拆行为违法的其他材料。 1、土地房屋产权证明。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需要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需要提交相关建设批准文件。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需要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有建设批准文件的也可以同时提交,在实务中发现,某些地区会有一些类似于土地使用税凭证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的证据,如视频或者照片等等。 这些视频和照片,最好能够反映在强拆现场进行指挥的领导或者主要负责人员,这样才能将案件事实板上钉钉。 当然,如果强拆人员禁止围观人员进入强拆现场、恶意抢夺摄录设备、或者进行偷拆等等,导致原告实在无法提交这些证据,对于原告来说,也并非真的没有办法。 3、证明被诉强拆行为违法的其他材料。 这些证据主要包括前述视频、照片,以及部分通过信息公开程序获知的其他证据材料等等,案件不同,则证据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大方县位于贵州省,被拆迁方最终可以获得的补偿数额,需要结合大方县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确定,制定此类标准的时候不得违反贵州省拆迁补偿政策的规定。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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