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一方首付购房,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要如何计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前一方首付购房,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要如何计算 1、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如果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 如果是双方婚后一起还贷的,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分割增值财产。 2、如果一方婚前首付,在婚后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的增值部分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婚前房产增值部分要如何分配 对于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若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产依照法律依据是只属于一方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 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证上也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那这婚前房产就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对于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财产要如何分呢 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 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婚前一方首付购房,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要如何计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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