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鉴定犯罪情节的轻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1、犯罪的时间和地点。 任何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实施的。 在通常情况下,时间和地点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但是,时间和地点往往反映行为本身的危害程度。 如: 在战时的某些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平时严重得多; 在受灾地区进行盗窃等犯罪活动比在一般地区危害性更大。 2、犯罪的手段和方法。 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用什么样的手段和方法实施犯罪,对犯罪构成并无影响,但手段特别残忍、方法比较狡猾的犯罪,则情节必然严重。 如非法拘禁他人,又有殴打、侮辱情节的,情节就比较严重。 3、犯罪的动机。 故意犯罪的动机都是不良的,但却有程度的差异。 如: 出于报复或栽赃陷害的动机,就是属于特别恶劣的情节; 出于贪财动机的杀人,比因受迫害和侮辱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一时激愤的杀人严重; 出于追求腐化堕落或贪图享受而贪污,比为了缓和家庭暂时的经济困难而贪污的情节恶劣。 4、犯罪的结果和后果。 情节的轻重也反映在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害结果及其引起的危害后果的大小上。 显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比数额较小的严重; 杀害多人比杀害一人严重; 强奸多次比一次严重。 5、犯罪对象的具体情况。 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具体人。 对象的具体情况不同,也反映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比如: 乘人危难之机进行抢劫比一般抢劫严重; 对缺乏抗拒能力、孤立无援或者处于从属地位的人,对孕妇、老、弱、病、残、盲、哑的人实施犯罪比对一般人实施犯罪情节恶劣; 盗窃军用物资或救灾物资比盗窃一般财物危害性大;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比教唆成年人犯罪的情节严重。 6、行为人主观方面的情况。 社会危害性的程度还取决于行为人的与实施犯罪有关的思想、行为方面的表现。 如,汽车司机一贯违章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比偶然违章出现事故的严重; 多次诈骗、盗窃比偶尔诈骗、盗窃的恶劣; 国家工作人员犯非法拘禁罪或诬告陷害罪的,比一般公民犯这些罪的情节严重。 7、犯罪后的态度。 犯罪以后是自首、积极退赔、采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怎样鉴定犯罪情节的轻重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