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欠条怎么起诉别人欠钱不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没有欠条怎么起诉别人欠钱不还 1、没有欠条的情况下,债务人欠钱不还的,不影响债权人起诉,债权人起诉程序如下: (1)起诉准备,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写起诉书,证据包括转账记录、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 (2)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提交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 (3)法院受理案件后,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 二、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复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 证明原、被知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道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没有欠条的情况下,债务人欠钱不还的,不影响债权人起诉,债权人可以先收集主书和写起诉书,然后确定法院管辖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缴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以上就是关于没有欠条怎么起诉别人欠钱不还的相关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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