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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的诉讼费用由什么支付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离婚的诉讼费用由什么支付

离婚的诉讼费先由原告承担,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人民法院会通知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接到通知次日起7日内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离婚诉讼费什么出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苏州离婚诉讼律师费用怎么收

苏州离婚官司,律师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一)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2500-10000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1万元,≤10万元6-7%;>10万元,≤50万元5-6%;>50万元,≤100万元4-5%;>100万元,≤500万元3-4%;>500万元,≤1000万元2-3%;>1000万元,≤1亿元1-2%;>1亿元0.5-1%

(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标准执行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表》第二条

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2500-10000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1万元,≤10万元6-7%

>10万元,≤50万元5-6%

>50万元,≤100万元4-5%

>100万元,≤500万元3-4%

>500万元,≤1000万元2-3%

>1000万元,≤1亿元1-2%

>1亿元0.5-1%

(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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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2: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