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授权书的期限怎样规定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工程质量纠纷 |
解答 |
一、工程质量授权书的期限怎样规定 工程质量授权书是属于合同的一种,授权书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怎样的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工程质量授权书是属于合同的一种,而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所以工程质量授权书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且在工程质量授权书中载明。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工程质量授权书的期限怎样规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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