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为了维护出租房和承租房的合法权益,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通过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租赁合同不明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协议补充,如果双方协商不了可以解除合同,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以上这些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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