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内登记的涉外婚姻的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涉外专长-涉外婚姻 |
解答 |
一、国内登记的涉外婚姻的离婚怎么处理?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如下: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二)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 1、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 二、孩子有先天性疾病能不能离婚 孩子有先天性疾病能离婚,法律规定,不管孩子是否有先天性疾病,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都可以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国内登记的涉外婚姻的离婚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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